工程业绩

大厂县大港石油化工产品销售站安全现状评价

项目名称

大厂县大港石油化工产品销售站安全现状评价

项目简介

大厂县大港石油化工产品销售站位于大厂县城关镇后店村西,成立于201011月。投资人:张吉斌,主要从事零售乙醇汽油、柴油业务。该站现有员工6人,其中主要负责人1名,安全管理人员2人,加油员3人。

行政许可情况:该站已取得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换发的《营业执照》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1028564856963W;廊坊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,证书编号:冀廊危化经字[2022]000054,有效期限:2022426日至2025425日;廊坊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》,证书编号:油零售证书第RF0004,有效期:2022729日至2025918

该站现有130m3乙醇汽油储罐(隔舱罐),220m3乙醇汽油储罐,130m³柴油储罐(隔舱罐),储罐区油罐总容积为100m3。根据《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》第3.0.9条规定,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后,该站储油罐计算总容积85m3,为三级加油站。

该站自上次取得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至今,该公司储罐及加油工艺、加油区加油机未发生变化。

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:该站申请经营的许可范围为乙醇汽油、柴油。

 

项目组长

祁雪莲

技术负责人

贾玉强

过程控制负责人

李鹏德

评价报告编制人

李雪焘

报告审核人

解刚



评价组成员

臧文娜、徐腾、耿云志、李雪焘、 李雪焘、解刚、李鹏德、贾玉强

现场踏勘人员

祁雪莲、李雪焘

现场踏勘时间

2025.2.27

现场踏勘主要任务

1.了解企业基本情况。

2.了解企业周边情况。

3.了解企业平面布置。

4.了解企业设备现状。

5.了解危险化学品经营现状。

6.了解企业公用工程。

现场踏勘照片

组员离场.jpg组长离场.jpg

存在问题

/

整改完成情况

/

报告结论

根据现场检查评价情况,该站的证照真实有效,成品油经营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、法规要求,其经营场所及安全设施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规定,依据《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》GB50156-2021的相关规定,对大厂县大港石油化工产品销售站所做的安全现状评价结论是:符合安全要求。

 

评价报告提交时间

2025.3

被评价单位信息反馈

对评价工作满意

https://kdocs.cn/l/cfU9kOBdGg9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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